公告日期:2026-03-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海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之一,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9 号)核准,公司向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等 16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69,699,717 股,发行价格为 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03,048,160.5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1,801,523.94 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081,246,636.56 元。2021 年 8 月 20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于公
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1-00118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5,667,714.6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47,582,556.69 元,剩余募集资金可使用余额为
62,177,297.96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9,331,794.56
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本报告期内,公司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361,598.22 元,使用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79,410,007.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
累计增加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6,029,312.91 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26,992,564.32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 60,283,385.15 元。明细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期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9,331,794.56
减:本期“飞机购置项目”使用资金
本期“航材购置及飞机维修项目”使用资金 79,410,007.63
本期“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使用资金
加:本期利息收入(含银行手续费支出) 361,598.2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注1) 60,283,385.15
注 1:2024 年 10 月 15 日,宁波捷德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捷德)向宁波
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冻结了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77,154,496.60 元。2025 年 7
月,公司申请解除对募集资金账户的保全措施,变更财产保全标的物。2025 年 7 月 23 日,
募集资金账户 77,154,496.60 元冻结资金已全部解冻。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均能按照协议约定严格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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