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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02 19:53:21 股吧网页版
TCL科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3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合伙人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

2026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2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6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构成及持有人权益处置办法...... 12
第四章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14
第五章 附则......15

为进一步完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机 制、提升公司整体价值,追赶超越,实现全球领先,建设完善的薪酬激励体 系,实现激励约束并重的目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TCL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TCL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使用的简称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一致。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得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

(三)利益共享原则

持股计划实际归属持有人的股票数量应与公司和下属经营单位关键业绩指标达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严格挂钩,形成股东、公司与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引导持有人将自身行为与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四)风险自担原则

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

本期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范围为公司核心人员。具体而言,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首席财务官(CFO)、高级副总裁,以及公司其他核心高级管理人
员。

全部参加对象均在公司或下属经营单位工作、领取薪酬。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股票来源

(一)资金来源

(1)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收入、业绩奖金额度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期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3,000万元。

(2)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向参与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涉及杠杆资金。

(3)本期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股票来源

本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下已归属额度对应股票(不超过5,024万股)出售转让所得。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修订后的6个月内,本期持股计划将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按照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测算,本期持股计划可购买并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024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比例不超过0.24%。鉴于实际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总额仍存在不确定性,本期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本期持股计划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激励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的持续稳定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管理模式

(一)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20 年,存续期满后,本期持股计划即终止,亦可由本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期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下,将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后,本期计划自动提前终止。

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本期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的,可由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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