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6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金额及来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1.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2)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不超过人民币 6.6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
权益分派,自 2026 年 6 月 11 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6.60 元/股(含)
调整为 6.51 元/股(含)。回购数量按回购总金额上限 12.0 亿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6.51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 18,433.18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回购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
(4)回购期限: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公司聚焦半导体显示、新能源光伏和半导体材料核心主业发展,将始终锚定
“全球领先”目标,坚守“战略引领、创新驱动、先进制造、全球经营”的经营理念,持续巩固行业地位,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1.0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按前述用途使用完毕,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
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和主要股东回购增持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同意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8,000 万元额度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贷款期限 3 年。
(五)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根据相关规则并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6.6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等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因公司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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