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关于同意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26 号),公司于 2025
年 8 月向 16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5,489,574 股,每股发行价格 4.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59,411,106.54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承销费用(含税)合计 61,031,755.49 元后,公司实际到账募集资金 4,298,379,351.05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8,415,381.56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00,995,724.98 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字[2025]518Z0090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向 16 家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4,359,411,106.54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58,415,381.56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300,995,724.98 元。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现金对价的自有及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99.57 万元。
截止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已按上述议案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为募集资金利息)共计 140,867.97 元转至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公司已办理完毕 5 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 年 8 月,本公司与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40010078801800003430 -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台支行 2008021229200238327 -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 44227001040021870 -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660080490930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开发区支行 44050171864400003964 - 已销户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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