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所必需且已持续开展的业务,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年审会计师对公司 2025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适时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目的是为了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 TCL 科技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经营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管理风险,关联人与其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
金李、万良勇、王利祥、刘纪美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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