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TCL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科技”、“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健投资”)、广州城发星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发投资”)、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学城投资”,与恒健投资、城发投资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州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华星半导体”或“标的公司”)45.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或“本次购买资产”),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或“本次配套融资”,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充分的自查论证后,我们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二、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购买资产股份的发行对象为恒健投资、城发投资和科学城投资,发行对象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恒健投资、城发投资及科学城投资合计持有的广州华星半导体 45.00%股权(对应标的公司 787,500.00 万元注册资本)。
根据中联国际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广东)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中联国际评字[2026]第 VSGQA0057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华星半导体股东全部权益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2,072,179.37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932,480.72 万元。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的上市公司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计算,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均价 均价的 80%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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