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65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适应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效率和水平,公司拟调整董事会架构,将董事会组成人数由 7 人调整为 5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2 人。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部分修订。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章程与《公司章程(2019 年 12 月)》的对照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公司权益所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公司权益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必需。 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
份的活动。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
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 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 他情形的除外。
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
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
月时间限制。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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