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0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70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宜华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宜华健康”)2022 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2:00 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莱芜岭海工业区
宜华健康四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则由股东在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00 至 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 2023
年 5 月 19 日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参加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0 人,代表股份 160,070,118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23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156,028,1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77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4,041,9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60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刘卓灵、张腾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宜华健康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经
有表决权的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079,7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8.7565%;反对 1,75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53%;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051,5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50.7564%;反对 1,7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51%;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5%。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77,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927%;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1%;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9,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0278%;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7%;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685%。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8,777,8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1927%;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1%;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82%。该项提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9,6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68.0278%;反对 1,055,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1037%;弃权 2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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