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5-20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ST 宜康 公告编号:2023-73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3 名非独立董事、2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均为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第九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
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林向东先生(董事长)、王博雁女士、陈梓炎先生
独立董事:余竹根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刘俊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林向东先生。董事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备案手续。
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余竹根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王博雁女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余竹根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王博雁女士
提名委员会委员:刘俊先生(召集人)、余竹根先生、林向东先生
战略委员会委员:林向东先生(召集人)、刘俊先生、余竹根先生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
监事 1 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万庆生先生、周光建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廖爱华女士(监事会主席)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总经理:李震先生
2、董事会秘书:陈晓栋先生
3、财务总监:王博雁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