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正)》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发展趋势、企业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各项因素,为进一步明确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计划,继续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为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发展战略、盈利能力、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1、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每年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充分考虑对投资者合理回报,经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充分讨论、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意见,确定公司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一般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分配方式;公司一般进行年度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上述特殊情况是指: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重大投资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重大投资或者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③其他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4、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科学性。
2、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总经理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生产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状况、未来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提出、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未对利润分配预案提出异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可通过电
话、邮件、传真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可以对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由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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