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宋东升)
本人作为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宋东升,毕业于巴黎HEC商学院,EMBA;现任国际工程咨询协会顾问,国际新能源解决方案平台顾问,北京仲裁委仲裁员,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主任委员以外的任何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具有完全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14次、股东会7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未出现弃权意见的情形。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股东会出席次数
14 14 0 0 7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均按照规定出席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参与工作情况如下:
1、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认真听取相关汇报,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4次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对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3、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经理层年度业绩考核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进一步发挥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审核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及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按照规定亲自出席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8次。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资本运作、内部控制等相关议题进行了认真审查与论证,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就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并听取汇报,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促进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回应关切问题,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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