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7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注册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首席合伙人是石文先。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中审众环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 237 人和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23 人。
二、执业记录
(一)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建树,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1 年起为富邦股份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5 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2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 3 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复核人:刘钧,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
起在中审众环执业,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最近 3年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4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行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
伙人刘钧,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树
最近三年受行政监管措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
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罚日期 类型
李建树 2025年2 行政监管 山东证监局 对于园城黄金 2021 年年报审计执业项目
月 8 日 措施 相关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
施
(三)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质量复核
中审众环制定了《项目质量复核管理办法》,对项目质
量复核提出具体要求。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完善的项
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
行详细复核,以及项目合伙人督促完成项目组内复核。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应对项目组独立性以及审计风险的识别、
应对措施是否恰当进行独立复核,质量管理部部门经理、部
门副经理对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实施二次质量控制复核。
(二)项目咨询与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根据《技术咨询与意见分歧处理实施办法》中咨询与意见分歧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咨询应当得到被咨询者的认可,意见分歧未得到最终处理无法签发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众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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