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期后违规担保解除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的专项报告
目 录
1、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担保
解除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1-2
的专项报告
2、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违规
3
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3、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4
清偿情况表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及期后
违规担保解除情况、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的专项报告
中证天通(2026)专审 21120014 号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原药业”)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
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
表”),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
计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21120009 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丰原药业编制了本专项报告后附的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丰原药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丰原药业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获取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丰原药业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3 号——关联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32 号——期后事项》等审计准则要求所执行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前述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所载信息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 年度丰原药业违规担保解除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丰原药业 2025 年度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报告仅供丰原药业为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附表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违规担保及解除
情况表
附表 2: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少明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丹
中国 · 北京
2026 年 4 月 27 日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期初余额 报告期新增 报告期解除 期末余额 预计解除 预计解除
被担保方名称 与上市公司 违规担保 发生原因 (2025 年 1 违规担保余额 担保余额 (2025 年 12 截止年报 方式 预计解除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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