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11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7540 证券简称:广美药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安徽广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广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与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2018年4月与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之补充协议,并于2018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证券质押登记。
安徽广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8年2月1日与安徽中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分别于2018年2月8日和2018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证券质押登记。
2018年04月29日,安徽广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运久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运久质押给宏润(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已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的相关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为2018年04月27日。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及时披露该事项,由于当时经办人疏忽,导致该质押登记及解除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后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经主办券商核查督导,现予以补充披露,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权质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17)及《股权解除质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9-018)。
公司对于本次补充披露事宜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业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安徽广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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