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德武)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能动力”)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做如下述职:
2025 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 1963 年 10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现任西南财经大
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川能动力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建言献策、认真表决,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10 5 5 0 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否
出席股东会次数 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任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 3 3 0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全流程中,本人切实履行职责,多次组织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沟通,实时跟进审计工作进展,重点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关键问题、风险点及需公司配合协调的事项,结合专业经验提出针对性指导建议,保障审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同时,严格遵循监管要求与公司制度,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关联交易公允性、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合理性、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性及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完整性等重要事项,审慎发表独立、客观的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任职匹配度等进行全面审查,形成明确审查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公司总经理聘任工作中,牵头开展候选人资格核查,重点核实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合规记录等关键信息,依法依规发表审查意见,为公司选拔优秀管理人才提供专业支撑。
作为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积极参与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对年度合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在公司研究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合规管理办法》等核心制度过程中,结合监管政策要求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提出建设性指导建议,助力公司完善合规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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