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信永中和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成立于2012年3月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数量为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700人。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76亿元。信永中和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信永中和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500 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700 余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 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1500 余元。本案已结案。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
纪律处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
行政处罚 8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律处分
2 次。
二、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一)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机制
信永中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信永中和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向信永中和质量风险管理部资本市场专业技术组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履行内核会程序。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内核会意见中。审计项目组就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落实情况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经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复核确认。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未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及事务所层面的项目质量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即在项目组范围内,由项目负责合伙人承担项目组内三级复核责任,负责经理及负有复核职责的其他项目组成员对审计项目执行项目组内一级和二级复核;事务所统一安排复核合伙人在事务所层面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信永中和设立审计执行委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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