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
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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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审计报告 1-2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 1-2
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XYZH/2026CDAA2B0122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已由川能动力公司管理层按照规定编制以满足信息披露监管要求。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川能动力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确认、计量和披露,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该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确认、计量和披露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变更该会计估计的合理性。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川能动力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川能动力公司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审计报告(续) XYZH/2026CDAA2B0122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 其他事项
本专项审计报告仅供川能动力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九日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进行了真实、充分的披露和说明。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内容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批准,对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二) 变更原因及依据
本公司结合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根据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结构特征,结合历史回款情况,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中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变更。
(三) 变更日期
根据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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