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上市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20%股权、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 10%股权、成都明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下属四川省能投美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6%股权和四川省能投盐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川能动力发行股份购买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市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8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6,931,295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22.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7,534,594.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03,509,623.19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70 号)。川能动力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687.63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3,809.94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23.83 万元)。
(二)2024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 217,599,375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10.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65,209,493.7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50,812,865.00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11-10 号)。川能动力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5 年度,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 17,127.2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9,342.01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676.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上市公司制定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募集资金开立的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四川省新能源动 51050187083600004443 16.97
力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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