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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20:45:44 股吧网页版
常山北明: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万军)-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万军(已离任)

本人李万军,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 4 月,因个人原因,本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本人不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万军,男,1964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
册会计师。曾于 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0 月
至 2025 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规定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本报告期应出
席董事会次数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其中,现场出席 0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2
次,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度,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1 次,实际出席 1 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通过听取内部审计机构汇报,并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在任期内,本人通过互动易等平台积极倾听中小投资者的声音,始终站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立场,深入调研公司生产经营实况及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针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管理层沟通探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内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本人专业优势,不定期通过邮件、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向我们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公允、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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