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永泽
我作为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张永泽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一级律师。现任北
京市信利(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河北省司法厅合法性审核专家,石家庄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唐山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河北地质大学 MBA 导师等。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任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规定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会议。本报告期应出
席 8 次,实际出席 8 次。其中,现场出席 2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 6 次,无授权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度,本报告期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2 次,实际出席 2 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对推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对提名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 1 次。
对公司第九届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报告期应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会议,实际出席 6 次。对
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本报告期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实际出席 2 次。审议了
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调整方案等有关事项。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对可能影响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慎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专业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现状,持续关注公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履职。在任期内,本人
通过互动易等平台积极倾听中小投资者的声音,始终站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立场,深入调研公司生产经营实况及内控制度的建设与执行。针对市场关注的热点问题,主动与管理层沟通探讨,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6.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的契机,并结合日常履职安排,多次开展现场走访和实地考察工作,当面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情况、重大事项、未来规划等相关内容的汇报,避免书面资料局限性,切实掌握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业务开展、风险防控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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