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5]AN0186-1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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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6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6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7
四、 发行人的独立性......9
五、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9
六、 发行人的业务......9
七、 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0
八、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13
九、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13
十、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14
十一、 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14十二、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15
十三、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15
十四、 发行人的税务......16
十五、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16
十六、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17
十七、 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17
十八、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17
十九、 本次发行的总体结论性意见......17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 指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国际实业
“三会” 指 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统称
本次发行 指 本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
报告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 月-6
月
本所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
光华审会字(2023)第 218022 号)、《新疆国际实
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指 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4)第 218053 号)及《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5)第218012
号)的合称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发行上市审核规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 则》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
《证券期货法律适 指 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
用意见第 18 号》 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用意见第 18 号》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 证 券 法 律 业 务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执业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2
《编报规则 12 号》 指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
报告》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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