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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9 17:09:02 股吧网页版
申万宏源: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30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经 2026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修订,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制,树立正确的薪酬激励导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职工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执行委员会成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决议聘任的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循以下几项基本
原则:

(一)政治引领与文化铸魂。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认识,将金融报国、金融为民发展理念融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珍惜执业声誉、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廉洁从业、履行社会责任,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价值导向。

(二)功能发挥与服务大局。正确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的关系,完善与经营绩效、合规风控、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贡献度相适应的薪酬管理机制,压实经营管理责任,提升公司服务国家战略与居民财富管理能力。

(三)激励兼容与长期绑定。进一步强化功效挂钩理念,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聚焦公司长远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益与员工利益、股东利益的长期绑定,兼顾激励、员工效能和股东回报,实现成果共享、风险共担。

(四)合规底线与合理调节。确保薪酬约束机制与合规管理有效衔接,避免过度激励、短期激励引发合规风险。合理控制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增幅,强化监督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对主要薪酬政策是否符合薪酬制度制定原则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对发现
的重大缺陷及时提请董事会予以纠正。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进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所
承担的责任、风险等,确定其薪酬结构及标准如下:

(一)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监管部门另有规定且严于本办法的,按照监管规定要求执行。

(二)非执行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按照国家和股东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报酬标准领取独立非执行董事津贴,按月发放,无其他薪酬和福利。

(四)职工董事的薪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
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薪酬水平应符合监管部门及上级单位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总薪酬水平的要求。

第九条 基本薪酬是个人从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
而获得的固定性现金收入,合理体现职务差异,体现保障作用,按月发放。

第十条 基本薪酬水平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核确
定,视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外部市场竞争变化等情况,对标同业机构水平进行检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照财政、金融等部门有关规定落实,但对于考核不称职或被问责等特殊情况可不适用。

第十一条 年度绩效薪酬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业绩
及综合管理贡献所支付的奖励性报酬,体现激励导向,与公司经营情况及个人岗位贡献、任职月数和个人考核结果挂钩,按年度清算后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岗位职责实行
长周期考核,纳入长周期考核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含 3 年及以上的长期指标。

第十三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视情况由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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