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股票代码:000301 股票简称:东方盛虹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27030 债券简称:盛虹转债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市场价格等,与立信协商确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提起民事诉讼。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万 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
投资者 旭辉、立信 2014 年报 元 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部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
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2015 年重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保千里、东北 组、2015 年 3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报、2016 年 1,096 万元 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估、立信等 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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