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动力”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潍柴动力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潍柴动力于2024年7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至2025年7月28日。
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限即将期满,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前次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到期日(2025年7月28日)后12个月内循环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潍柴动力股份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1]1407 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93,387,389 股新股。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 792,682,926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 16.4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99,999,986.4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1,942,705.93 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988,057,280.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德师报(验)字(21)第 0021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及《潍柴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项目名称 子项目名称
氢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产业 71,228.10 50,000.00
化项目
燃料电池产业链建设 固态氧化物燃料电池及关键零 151,250.00 50,000.00
项目 部件产业化项目
燃料电池动力总成核心零部件 147,927.00 100,000.00
研发及制造能力建设项目
新百万台数字化动力产业基地 562,585.00 300,000.00
全系列国六及以上排 一期项目
放标准H平台道路用 H 平台发动机智能制造升级项
高端发动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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