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6 20:56:40 股吧网页版
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迟德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迟德强)

各位股东:

作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迟德强,中国籍,1969 年 11 月出生,烟台大学法学专业学士,
武汉大学法学专业硕士、博士,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青岛、济南等市仲裁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山东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国际商会山东商会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等职;历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法务经理,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迟德强 10 3 7 0 0 否 4

会前本人主动收集并研读会议相关材料,对各项议案及公司生产经营

状况进行全面、审慎的分析,为参与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

认真审议每一项议题,积极建言献策,基于专业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审议,本人对 2025 年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

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对董事会各项决议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无异

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
会议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深入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
对续聘审计机构、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等提出专业意见,有效发挥审

核委员会的专业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亲自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提名公司独立董事

等事项进行审查,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履行了提名

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

3.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ESG)委员会,并
召开会议 1 次。本人作为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围绕公司 ESG 管理
办法及相关专项政策开展研究,积极参与制度设计与议题审议,推动公司健全 ESG 治理体系,促进可持续发展理念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切实履行委员职责,为公司提升长期价值、增强社会影响力与品牌形象贡献力量。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亲自出席 6 次会议,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子公司分拆、实控人延期履行承诺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切实履行了监督职责。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