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服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未发生变更。
2.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信永中和”);原聘任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
3.变更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期限及轮换的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内部相关管理规定,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开展合规轮换工作,以进一步保障外部审计独立性、提升审计质量。
4.续聘毕马威华振、聘任信永中和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
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 247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6.82 亿元。毕马威华振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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