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
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
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
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 24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和信于 1987 年 12 月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23 日转制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和信首席
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信合伙人数量为 45
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和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决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续聘和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毕马威华振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年中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情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阅,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中期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毕马威华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阅、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独立性、审计团队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管理建议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和信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和信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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