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5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届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目前暂以 2026 年 5 月 20 日总股本 2,658,217,235 股为基数测算,预
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265,821,723.5 元(含税),具体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
127025;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已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
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息日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256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855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 08*****440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5 08*****512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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