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公告编号:2026-038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0,300 股,涉及激励对
象人数 23 人;
因组织调整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22 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 3.21 元/股
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因辞职不再属于激励对象范围的 1 名激励对象,
回购价格为 3.21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至 2025 年 5 月 24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
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期限内,监事会未接到任何
对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批复》(京国资[2025]19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四)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2024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披露的同时披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六)2025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为 245 人,授予登
记数量为 2,658 万股,授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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