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29
债券代码:149636 债券简称:21 冀东 0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
债 2026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冀东”,“发行人”或“公司”,曾用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债券名称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21 冀东 02
核准文件和核准 证监许可[2020]2804 号, 20 亿元
规模
债券期限 3+2
发行规模 10 亿元
债券余额 5.55 亿元
当前票面利率 2.24%
起息日 2021 年 10 月 13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10 月 13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付息日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2026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到期日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
对象 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担保方式 无
发行时主体和债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 AAA
券信用级别
牵头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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