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30
金融街: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
《受托管理协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六期)募集说明书》、《金
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
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募集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金融街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
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发行人”或“公司”)出
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平安证券书面许可,本报告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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