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12-12 14:01:48 股吧网页版
,415就是一个万恶不赦的无耻分子。

公告日期:2019-11-08



证券代码:831450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408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0 月 25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5.会议主持人:金向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贯彻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提升公司自我发展能力,拓展融资渠道,本公

司拟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申请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中各项子议案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发展计划,结合市场情况分析,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 集的资金投资于“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高纯气体项目”、“智能化运营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等 6 个项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实现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 股东共享。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

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 市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了《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填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利益,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对公 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回报措施。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