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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06 20:38:21 股吧网页版
派林生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林生物”、“上市公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派林生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并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3.3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599,999,984.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4,758,004.8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575,241,979.2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 号《验资报告》验证。后公司2021 年 4 月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部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1,209,622.64 元可以抵扣,实际发行费用较之前减少 1,209,622.64 元。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募
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并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用于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 40,500.00

2 新产品研发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 34,050.00

3 信息化建设项目 450.00

4 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 80,000.00

5 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5,000.00

合 计 160,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2,643.01 万元,鸡
西市东海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因诉讼被执行扣划 4,418 元,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95.57 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实际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结余金额为 7,978.38 万元,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4,561.41 万元以及利息和理财收益净额 3,416.97 万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 3 月 3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授
权到期之日(2025 年 4 月 19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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