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6 20:39:02 股吧网页版
派林生物: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07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07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概述

1、协议签订基本情况

为实现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拟拓展浆源,新疆德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德源”)在浆站、浆源等方面有优势,公司在资金、运营等方面有优势,公司与新疆德源诚意合作,优势互补,实现共赢。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原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披露的《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一”),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披露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以下简称“原补充协议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为进一步深化与新疆德源战略合作,公司与新疆德源友好协商,双方对原协议、原补充协议一及原补充协议二的相关条款作出调整及补充,公司拟与新疆德源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协议对方:新疆德源、吕献忠、合作浆站(包括疏勒县昆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新和县昆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策勒县昆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叶城县昆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于田县昆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及泽普县新昆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泽普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昆玉市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及温宿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德源

成立时间:1994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4,66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25555508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静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区冬融街399号

经营范围:血液制品的研制、生产

股权结构:吕献忠持股58.02%,浙江豪普森生物识别应用有限公司41.98%

关联关系:公司与新疆德源、吕献忠、合作浆站不属于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赵静为新疆德源法定代表人,吕献忠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新疆德源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9,054万元,负债总额149,2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0,24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6,6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89万元,最新银行信用等级为BBB+级。

3、协议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一:新疆德源

甲方二:吕献忠

甲方三、四、五、九、十、十一:合作浆站

甲方六:泽普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甲方七:昆玉市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甲方八:温宿县德源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与甲方一、甲方二、甲方三、甲方四、甲方五、甲方六、甲方七、甲方八、甲方九及甲方十单独或者合称为“甲方”)
乙方一: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二:广东双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与乙方一合称为“乙方”)

甲方、乙方合称“各方”或“双方”。

1、本补充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协议、原补充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2、各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陆亿肆仟万元(RMB640,000,000)基础上,增加贰亿元(RMB200,000,000)的资金借款,即乙方向甲方一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肆仟万元(RMB840,000,000)的资金借款。
3、各方同意,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放款额度,从“甲方一每年可提取肆仟万元(RMB 40,000,000)的借款额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