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19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2,279,123.74 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年度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025 年 9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考虑《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间关于权益分派事项的约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公司 2023 年和 2024 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满足《公司章程》中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6 年度内公司将进行中期分红,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 2025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具体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将严格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积极回报公司股东。
二、公司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 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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