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403 证券简称:派林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8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联席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和副总经理张群革无法保证 2025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联席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投反对票,副总经理张群革对 2025 年度报告有异议意见,具体如下:
联席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副总经理张群革:商誉减值缺乏依据,折现率 12%,显著高于同行且不符合相关规则;测试程序存在瑕疵;相关机构独立性存疑。
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商誉减值的理由尚需进一步论证;所用折现率计算为 12%,显著高于同行标准且不符合相关规则。
二、公司对异议情况的说明
1、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以
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及评估类第 1 号、第 2 号监管指引相关规定。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2.01%,税后折现率为 10.4%,税后折现率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模型为基础计算得出。本期折现率的计算逻辑、参数选取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未发生方法或口径上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一贯性的核心要求,保证前后各期减值测试的测算口径、
估值逻辑统一,避免因关键参数计算方法或口径变更导致减值测试结果不可比。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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