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7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6-035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实施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调整为
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
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
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392,96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2.93%,最高成交价为 8.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3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150,003,588.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深度绑定,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26年2月5日起3.5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6-007)。截至2026年4月30日,计划增持主体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陈思远先生、史强先生、何成志先生、杜方敏女士在本次增持期限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50,700股。杜方敏女士(原职工监事)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300股;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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