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6-04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272,144,55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243,699,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0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28,445,47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57,365,12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919,6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28,44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4%。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3 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杨秀彪先生、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合计 1,784,460 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议案 4 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彭珍金先生、郑章莉女士、杨茜宁女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合计 1,412,310 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7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1%;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46,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
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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