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6-033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证券事务工作需要及相关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太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康太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康太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kth@hua-yi.cn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 1 号
邮政编码:333000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0 日
附件:康太虹女士简历
康太虹,女,汉族,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兰州
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会计师。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会计、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资产管理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思想实验室高级专家,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川爱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首席合规官。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太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康太虹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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