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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04-2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 鑫 光: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4-28


证券代码:000405 证券简称:ST鑫光 公告编号:2003-014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4月24日上午9:30在
深圳市人民大厦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7人,4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时间: 2003年5月29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珠海市拱北发展大厦
3、会议议程:
(1)200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4)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协议。协议将约定:
如果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部股份的托管、登记
和结算机构。
(7)关于聘请证券公司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决定聘请有股票主承销资
格和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作为股票恢复上市的推荐人;如果股票终止上市,
则委托该证券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业务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
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8)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以及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事
宜的议案;
(9)关于增加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
4、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5月20日15:00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登记
(1)登记时间:2003年5月27-28日;
(2)地点:珠海市拱北发展大厦十二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所持资料: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及股权凭证(代理人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及委托人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
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联系电话:(0756)8887666;
传 真:(0756)8887666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行使表决权。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时间: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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