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3-03-0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 鑫 光: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3-03-06


证券代码:000405 证券简称:ST鑫光 公告编号:2003-007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3年2月26 日本公司与深圳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绿裕)、广州银建商品
房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广州银建)三方签署了《偿债合同》,合同约定:将广州银建依照
合同约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后形成的项目权益经由认可的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所
评估的价值为定价依据,按总价款32,943,584.87元转让相应的项目权益给本公司。
因深圳绿裕持有本公司29%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要求大股东为本公司上述权益提供第三方担保的前
提下,原则同意三方签署《偿债合同》。四位关联董事放弃了在本次董事会上的表决权,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深圳市海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为上述合同项下本公司32,943,584.87
元的权益提供保证担保。
董事会同时承诺,将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办理,本关联交易最后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因需审查相关资料,暂未就本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深圳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为深圳绿保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1995年由
深圳市银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银地投资)投资设立,近年来承担着深圳市天然气汽车
工程项目的开发与实施。注册资本10220万元,其中银地投资占95%,绿裕公司工会占5%,
2001年总资产18000万元,净资产15000万元,200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000万元,实现净利润
1300万元。深圳绿裕法定代表人:陈莉婉深圳绿裕现持有本公司29%法人股,股份性质为社
会法人股,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银建非本公司及深圳绿裕的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关联交易的交易标的为项目权益即根据广州银建与香港锐进公司的开发协议,广州银
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合作开发条件以及在随后设立的项目公司所享有的收益、分配的权益
,为项目总收益35%。广州银建与香港锐进已于此前签署了《合作开发土地协议》,但上述项
目公司尚未设立。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方合同约定:将广州银建依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后形成的项目权益经由认
可的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评估事务所所评估的价值为定价依据,按总价款32,943,584.87元转
让相应的项目权益给本公司。上述土地位于广州市东山区东华东路1006——1044号(旧门
牌)、百子东一、二巷地段的土地使用权,由锐进公司按协议负责建设资金,开发总面积
为24127平方米的东华东房地产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进行上述项目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关于支付方式,合同约定:三方同意深圳绿裕在人民币32943584.87元的范围内代本公
司向广州银建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
合同还约定,如果广州银建及香港锐进公司未能根据<<合作开发土地协议>>约定内容成
立项目公司,或香港锐进公司未能按照该<<协议>>的约定对项目公司出资,则由本公司与广州
银建按比例分割项目资产,具体以经评估的广州银建已依约提供合作条件的总价值与本协议
转让总价款之间的比例确定双方应分比例。
关于生效条件,三方约定:合同经各方签字并经本公司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主要是,一方面用以解决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置入资产以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偿债合同》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3月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