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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02-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 鑫 光: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4-02-12


证券代码:000405 证券简称:ST鑫光 公告编号:2004-002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今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珠法民二初字第187号"民事判决书
"一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银行
被告: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原告诉称:1994年4月25日,本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金光国际有限公司向原告下属的卢
森堡分行借款300万美元,期限三个月,本公司为该笔贷款出具了无条件担保函。贷款到期后
,金光公司未能按时还款,后陆续偿付了部分贷款本息,余款240.357617万美元至今未能偿
还。原告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原告诉本公司担保纠纷一案,本公司曾于2003年1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进行了披露。
二、一审审理情况:
原告诉本公司担保纠纷一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一审审理。现审
理终结,判决结果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0018.05元,由原告负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标的额的50%(人民币9,947,560.52元)本公司已于2002年年报中作了预计负债
的入帐处理,若本案原告不上诉,一审判决生效,则本公司可冲回此笔坏帐准备,由此将对本
公司2004年的净利润产生影响;若原告上诉,则本案须经二审审理,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
性。

特此公告

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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