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2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5-007 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概况
近年来,随着公司清洁能源天然气业务的发展,公司规模日益扩大,经营业绩稳步提升,为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重新梳理和核定了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现拟修订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额度如下:
重庆胜邦燃气有限公司 40,000 万元、威海胜利华昌燃气有限公司 2,000
万元、东阿县东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5,000 万元、淄博绿川燃气有限公司15,000 万元,担保期限至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互相提供不超过35,000 万元的担保(即: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 35,000 万元的担保,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担保,为山东胜邦塑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胜邦管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5,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至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五年。
上述额度为批准的担保额度上限,具体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2.调剂机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
总额度的 50%:
(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全票赞成通过了上述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上述担保及担保额度调剂事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除上述已经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山东龙禹胜利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600 万元,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霸州市胜利顺达燃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3,000 万元、山东胜利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45,000 万元、彭泽县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0,000 万元、濮阳市博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3,000 万元、山东胜利润昊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润昊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为钦州胜利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 20,000 万元、温州胜利港耀天然气有限公司 12,000 万元、濮阳县博远天然气有限公司 2,000 万元、大连胜益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0 万元,公司上述担保仍执行原担保决议。
二、预计担保额度统计表
被担保方 前 次 审 本次调 担保额度 是
担保方 2024 年 12 议 通 过 截至 2024 整担保 调整后担 占上市公 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月 31 日资 的 担 保 前次审议通过的 年12月31 额度 保额度 调整后担保 司最近一 关
例(%) 产负债率 额度(万 担 保 期 限 日担保余 (万 (万元) 期限 期经审计 联
( % ) 元) 额(万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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