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娅)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藏格矿业”)第九届董事会和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守公正、客观、独立原则,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履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动态、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关联交易公允性与合规性等在内的常规性核心议题,系统履行监督、制衡与咨询职能。通过对相关信息的分析研判、必要质询及风险审视,着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符合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治理健康,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刘娅女士,生于 1982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四川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会员。2005-2007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工作;2009 年至今在四川师范大学商学院工作,历任副院长、系主任、部门工会副主席、教代会副主任、学校工会经
审委委员。2022 年 8 月-2025 年 5 月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监察与审计委员会联席主任、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并于 2025 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后获得连任。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除依法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外,未在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行政或管理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关联、业务往来、亲属任职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亦无其他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因素。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履职,出席公司各类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会议分类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股东会 4/4
董事会 12/1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4
审计委员会 3/3
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2
监察与审计委员会 3/3
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2/2
2025 年度,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委托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相应内部审批程序。会前,本人仔细审阅会议材料,对重要或复杂议案提前与管理层沟通,深入了解议案背景;会上积极参与讨论,结合专业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在充分知情和深入讨论的基础上均投出赞成票,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意见,以支持公司稳健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沟通交流及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参与会议、现场调研及多方沟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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