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4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5-6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
的资产过渡期损益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通用技术集团沈阳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沈机集团”)持有的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航空航天”)100%股权和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厂”)100%股权,以及通用技术集团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机床公司”)持有的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锻”)78.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捷航空航天 100%股权、中捷厂 100%股权和天津天锻 78.45%股权合称“标的资产”)。2025 年 6 月,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全部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完成标的公司过渡期
损益的审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过渡期损益归属约定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通用沈机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损益指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的增加/减少。中捷厂在过渡期间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中捷航空航天在过渡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产生的亏损由通用沈机集团根据其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所持有的中捷航空航天股权比例承担,并于专项审计完成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形式对上市公司予以补足。
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通用机床公司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含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间,过渡期间损益指标的公司在过渡期间内因盈利、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的增加/减少。天津天锻在过渡期间的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
二、标的资产过渡期
本次交易的评估基准日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交割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经交易双方确认,本次交易的过渡期间
为 2023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三、过渡期损益审计情况
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中捷航空航天、中捷厂、
天津天锻过渡期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致同所出具了《沈阳中捷航空航天机床有限公司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19767 号)、《沈阳机床中捷友谊厂有限公司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 110A019768 号)、《天津市天锻压力机有限公司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报告》(致同专字(2025)第120A020169 号)。根据前述审计报告,本次交易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未出现亏损,交易对方无需承担补偿责任,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
四、备查文件
1.过渡期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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