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机床”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沈阳机床与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控制的子公司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情况的需要,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司(“乙方”)拟与财务公司(“甲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接受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用于存款服务、贷款服务(包括贴现、担保及信贷服务)以及财务公司基于行业监管部门不时核准其可以从事的业务而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服务。
由于公司与财务公司均为通用技术集团下属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介绍
通用技术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通用技术集团,由通用技术集团及其全资子公
司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为通用技术集团公司及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岳海涛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15H2110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7937X
注册资本:53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持股 95%,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5%。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1 号院 1 区 1 号楼 1001、西营街 1 号院 2 区 1 号楼
1001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 496.17 亿元,负债 434.76 亿元,净资产 61.41
亿元;2025 年 1-6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72 亿元,净利润 1.71 亿元。
三、《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服务范围
财务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①存款服务;②贷款服务;③结算服务;④《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且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定价原则
1、关于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参照市场存款利率协商确定。
2、关于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上限,在双方可协商范围内参照市场贷款利率协商确定。
3、关于其他服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在本协议项下向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的收款服务、付款服务、结算及相关辅助服务免费。
4、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其成员单位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的收费标准,在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金融监管机构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不应高于相同情况下财务公司为通用技术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提供同类服务的收费标准。
(三)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且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三年。
2、期满双方应依法办理续签或重签协议的手续。在续签协议的约定或者新协议生效之前,依据本协议的规定执行。
3、双方可以在不少于六个月之前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项下服务(有关服务的相应市场管理如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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