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标准,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董事、经理层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保证企业资产安全,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分厂、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中心,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全面预算、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安全生产风险、进口关键功能部件断供风险、客户信用风险、质量风险等。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保障了“两会一层”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运转良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发挥监督作用。
(2)组织架构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以务实高效为原则建立了内部组织架构。公司的组织架构由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分厂、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中心组成。总部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战略运营部、党群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环保部、生产管理部、供应链管理部、审计法律部、纪检室(党委巡察办);中心包括技术中心、营销服务中心。公司合理确定职能部门及中心的主要职责,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为公司组织生产、扩大销售、保证质量、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通过打造有效运转的工作机构,确保了董事会、经理层的决议和决策得到
贯彻落实。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是发展战略的决策机构,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战略实施监督、评价和调整。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对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公司确定了不同发展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实施路径,并分解至各部门和经营单位,将其与具体经营管理活动紧密衔接,有效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
(4)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审计法律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明确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确保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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