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26-1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解释第 19 号》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履行的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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