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1,237,768.04元,未分配利润2,265,011,956.59元;母公司净利润158,693,388.92元,未分配利润为233,292,709.7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33,292,709.7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 564,849,14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4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99,956,597.68 元(含税)。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配总额为199,956,597.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89%。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15,869,338.89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99,956,597.68 199,999,848.64 158,993,426.9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01,237,768.04 525,522,107.14 488,732,096.8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265,011,956.5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3,292,709.7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58,949,873.2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05,163,990.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558,949,873.26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558,949,873.26元,
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10.65%,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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