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本人黄英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忠诚履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准时出席相关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公司战略规划建言献策,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英 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大学财务与会计学系系主任。现任 浙江大学管理学
院教授、会计学和金融学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㈠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 亲自出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度应出 出席次
加董事会次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次未参加会 席股东会的 数
数 次数 议 次数
黄英 13 13 0 0 否 3 3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年内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黄英 10 10 4 4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完成以下工作: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年度审计情况,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计划;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审议公司财务资助、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工资总额预算,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核定,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重要议题。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素养参与会议讨论,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战略决策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㈡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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